商品期货集合竞价是指在特定的时间段内,交易所允许投资者提交买入或卖出委托单,并通过撮合系统将这些委托单进行匹配,确定成交价格和成交数量的过程。下面将详细介绍期货集合竞价的相关规则和成交原则。
1. 集合竞价时间
商品期货集中报价时间为早上08:55至08:59,股指期货的集中报价时间为早上09:10至09:14。
撮合成交时间为商品期货的08:59至09:00,股指期货的09:14至09:15。
2. 成交原则
成交价格确定原则是成交量最大原则。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也就是所有高于开盘价的买入委托和低于开盘价的卖出委托均可成交。
第二,价格优先。在满足第一原则的前提下,价格较高的买入委托和价格较低的卖出委托将优先成交。
第三,时间优先。在满足第一和第二原则的前提下,先报价的委托将优先成交。
3. 挂单与成交
期货集合竞价可以分为两个时间段,即集合竞价时间和开盘时间。在集合竞价时间内,投资者可以提交买入或卖出委托单,并且这些委托单可以成交。
集合竞价时间为开盘前的5分钟,期间可以输入委托买卖的单子,但不能撤单。投资者在这五分钟内撤单无效,挂单依然可以成交。
在集合竞价时间之后的开盘时间段,可以正常输入委托买卖单,并且可以随时撤销。
4. 确认成交
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所将根据市场上的买卖意愿计算出成交价格。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成交结果,以便进行后续的交易决策和操作。
在期货集合竞价中,遵守成交原则是非常重要的。成交原则包括成交量最大优先、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在集合竞价时间内,投资者可以提交买入或卖出委托单,并且这些委托单可以与其他委托单进行撮合成交。成交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其中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是确定成交的基本原则。在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所将公布成交价格,并且投资者可以根据成交结果进行后续的交易操作。
以上是关于期货集合竞价成交规则和原则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