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解禁情况探讨。
1. 2023年4月6日规定
1.1 期限规定: 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1.2 持股比例规定: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2. 2017年3月1日规定
2.1 报送要求: 非上市公司应在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备案表、股权激励计划和决议等。
2.2 递延纳税: 对于不符合递延纳税条件的,个人所得税已在授予时纳税。
3. 1月18日限制性股票
3.1 激励措施: 通过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方式,对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实施长期激励。
3.2 利益联系: 目的是将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利益与股东利益联系在一起,激发工作积极性。
4. 2023年3月20日规定
4.1 递延纳税政策: 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符合条件时,员工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将纳税时间推迟至股权转让时。
4.2 纳税要求: 按照股权转让收入进行计税,享受递延纳税政策。
5. 2023年9月7日规定
5.1 解禁要求: 公司上市后,非流通股才可以交易或转让,且出售数量有明确限制,包括原始股东、定向增发等不同身份。
5.2 解禁影响: 解禁会对二级市场造成抛压,影响股价波动。
6. 2023年10月24日规定
6.1 非流通股: 部分限售股票解除禁止,允许上市流通,形成“小非解禁”情况。
6.2 股权分置改革: 限制了一些上市公司部分股票上市流通的日期,定义了限售A股。
7. 2023年3月31日规定
7.1 股权转让限制: 对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设定明确限制,主要包括内幕交易、股东持股转让等。
8. 2020年7月21日规定
8.1 激励安排: 上市公司通过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安排,授予激励对象公司股票,设定锁定期和解锁期。
8.2 解锁期: 解锁期内不得上市交易,保证激励措施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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