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代理选定管理办法

2023-11-23 09:39:10 59 0

第二十二条: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合同的签定、审核和执行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为了明确管理规定并规范流程,制定了招商代理选定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适用于物资采购合同管理,为确保合同的签约和执行过程规范有效,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第二十三条:采购价格选定后的管理

当采购价格选定后,如果采购商品单位价格超过2000元或者采购合同金额超过20000元时,需要特别注意管理问题。采购部门应根据规定,对采购价格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价格选定的依据和具体金额。

第二十四条:招商顾问的日常联络和管理服务

招商局负责招商顾问的日常联络和管理服务。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招商局应当建立和管理招商顾问的个人档案、工作资料和工作纪录,以便跟踪和监督招商顾问的工作进展。

第二十五条:根据项目落地情况的管理

根据项目的落地情况,经开区管委会应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管理招商顾问的工作。他们需要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确保招商顾问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第二十六条:代理商销售网络建设和管理

在工作中,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指导代理商销售并帮助他们尽快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在建立代理制销售网络之初,我们加大了对代理商的考查力度,并接待了30余人次的代理商考察团队。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成功地帮助代理商建立了销售网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的有效管理

对外,我们需要有效地管理供应商,确保公司能够获得应有的利益;对内,我们需要通过理顺需求来理顺供应,对管理设计和生产等内部客户进行管理。这样可以提高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和运转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十八条: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为了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扩大招商引资渠道,引入市场化招商机制,提高招商引资的成效,制定了招商代理选定管理办法。通过该办法的实施,可以引入更多的招商代理机构,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落地。

第二十九条:经销商的守区销售管理办法

经销商应遵守合同约定,只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销售公司的产品。如果有跨区销售的需求,经销商需要提前告知公司并获得备案和许可。这样可以确保经销商的销售行为合规,并维护公司的市场秩序。

第三十条:经销商和代理商的信息反馈和建设管理

经销商和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的信息,并及时向公司反馈市场信息。这样可以帮助公司了解市场动态,加强对企业及产品形象的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经销商和代理商还需要在各自区域内积极办理产品入库手续,确保库存的准确管理。

第三十一条: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管理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并落实有关工作意见,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该办法为招商引资工作的参与者提供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第三十二条:委托代理招商合同的约束和终止

根据委托代理招商合同的约定,代理方应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如果代理方超越了本办法的规定或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从事其他活动,市招商办有权终止代理招商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经销商和代理商管理制度的评估

经销商和代理商通过实际走访进行评估,对于不执行公司的经销商和代理商管理制度或未完成协议约定的销售指标的经销商和代理商,公司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中止合作关系等。

通过以上几个内容的分析和总结,我们可以看到,招商代理选定管理办法在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招商顾问管理、代理商销售网络建设、供应商管理、招商引资方式创新、经销商守区销售管理、经销商和代理商信息反馈和建设管理、招商引资工作参与管理、委托代理合同的约束和终止、经销商和代理商管理制度的评估等方面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和指导。这些规定和指导对于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管理流程、确保落地效果。因此,企业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时应认真遵守这些管理办法,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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