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集合竞价成交规则

2024-03-03 09:52:56 59 0

期货集合竞价成交规则

期货集合竞价是指在交易日开盘前的一段时间内进行的成交环节,采用先报价、后撮合、再成交的原则。相比于连续竞价,它具有一些独特的规则和特点。以下是关于期货集合竞价成交规则的一些重要内容:

1. 成交原则

期货集合竞价的成交原则包括:第一是成交量最大优先,第二是价格优先,第三是时间优先。

具体来说,集合竞价是先根据报价和成交量进行撮合,然后根据价格进行成交。如果几个报价相同,按时间顺序进行成交。

2. 委托单的处理

在集合竞价过程中,委托单的处理遵循以下规则:

a. 派生持仓量规则:委托单成交后,派生出相应的持仓量。

b. 成交确认和交易记录:如果委托单得到成交,将生成相应的成交确认和交易记录。

3. 结算和风险控制

完成交易后,需要进行结算和风险控制操作,包括资金清算、仓位调整和风险管理等。

这些操作对于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和风险控制至关重要。

4. 市价指令的处理

在集合竞价期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只能进行限价指令的申报。

市价指令是指以当前市场价格立即成交的指令,而限价指令是指指定价格进行成交的指令。

5. 最大成交量原则

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如果有多个报价符合成交原则,那么选择能够获得最大成交量的报价进行成交。

6. 集合竞价价格确定

期货交易系统具有自动控制集合竞价申报的开始和结束,并在计算机终端上显示。

集合竞价的第一笔成交价按照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此时前一笔成交价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

如果最后一笔成交是全部成交的,那么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为最后一笔成交的买入申报价和卖出申报价的算术平均价。

7. 时间规则

期货集合竞价的开始时间是交易日开盘前的一段时间,具体时间通常为几分钟到半小时之间。

连续交易则在集合竞价结束后开始,具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09:00到10:15、10:30到11:30、13:30到15:00、21:00到23:00或23:30或次日01:00。

以上就是关于期货集合竞价成交规则的一些重要内容。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对于参与期货集合竞价交易非常重要,能够确保交易的公平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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